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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跟什麼啊

「同性戀究竟有沒有對社會造成明顯的危害?」<-- 這個有人願意答嗎?
有些人需要停止做夢,因為他們沉溺於理想世界,阻礙自己和他人在現實世界中尋找幸福和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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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答是不是可以當作沒有? ^^
至少, 在座各人都未看出同性戀有造成嚴重問題..... ^^
原帖由 ms09r2 於 2007-3-19 21:00 發表
沒人答是不是可以當作沒有? ^^
至少, 在座各人都未看出同性戀有造成嚴重問題..... ^^


這主要是留給教徒答的,畢竟你和我都沒表示過反對同性戀(或同性戀婚姻)。
有些人需要停止做夢,因為他們沉溺於理想世界,阻礙自己和他人在現實世界中尋找幸福和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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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1 kc 的帖子

其實這個thread是在"基督宗教"裡的, 所以這個問題不是前設和基督教有關的嗎? 如果是和基督教信仰有關, 這個問題就不單是社會問題~

就算宿窄到社會問題, 在我這個沒有墨水的人也可想到幾個問題~

1. 影響生育(這應該會是鼓吹同性婚姻合法化後, 乃至影響為主流文化之後的影響)

2. 完全拆毁固有倫理 - 不盡是因為基督教所影響下的倫理, 你看我國會否這樣鼓吹同性? 根本是有違人的原設性!

3. 下一代的價值觀 - 兩性的分野將會受破壞, 下一代對兩性的概念將會完全模糊...

[ 本帖最後由 Paul 於 2007-3-20 12:32 編輯 ]
問題沒有前設與基督教有關,我不過是按原帖的文章分類。而且「和基督教信仰有關」的問題亦可以是社會問題。面對「同性戀究竟有沒有對社會造成明顯的危害?」這問題,若只朗讀聖經經文便當回答,恐怕是答非所問。
有些人需要停止做夢,因為他們沉溺於理想世界,阻礙自己和他人在現實世界中尋找幸福和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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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5 kc 的帖子

我是想帶出 : 這個問題在宗教層面和社會層面談論是兩碼子的事, 而這問題一開始其實沒有框限在社會層面討論的~
你不但是沒有「在社會層面討論」,更是根本沒答過原帖的提問(最少在我指出之前)。
有些人需要停止做夢,因為他們沉溺於理想世界,阻礙自己和他人在現實世界中尋找幸福和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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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提問的回答 :

Nameless : 難道我不能信基督教
又不反同志嗎??
Pos #1

Paul : 不是教義狹隘的問題, 而是這些人不能承受神的國是聖經已明明寫著的...
Pos #3

我指出服從聖經就是基督教

作者問唔可以魚與熊掌嗎? 我答唔得! 根本"無必要"討論社會層面... OK, 你話要討論社會層面的話, 我也可以說一下我的意見

Pos #44
原帖由 Paul 於 2007-3-20 11:50 發表


那麼, 這個盼望不是更美嗎?

希伯來書 11:
1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
33 他們因著信,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了獅子的口,
34 滅了烈火的猛勢,脫了刀劍的鋒刃;軟弱變為剛強,爭戰顯出勇敢,打退 ...

唉....  你又自言自語唔知講左去邊喇。
如果你係一心求死,求仁得仁,我當然係要恭喜閣下啦,
但依家你講o既根本同個問題無啦更。

班耶教佬替天安門絕食o既學生擔心,
求神保佑班學生平平安安,
中國早日有民主人權,
點知原來耶經係吹水o既,
又話同心合意求乜都必成,
結果卻係求魚得蛇。

回復 #49 龍井樹 的帖子

咁其實果件事係唔係咁單純話係果個時刻boom一聲就要立即民主先...

我對六四所知不多, 但我個人認為 : 搵坦克車碌人一定唔岩, 但係一個國家會唔會真係話俾你反就反, 顏面何存先? 而果段時間既中國容唔容許立即做到學生或對比美國所言之民主? 會否有外國的勢力控制或"撥"學生去革命?

我舉這些, 是指出, 有時我們所求的表面道德(表面上岩, 理直氣壯)既野, 未必真係岩, 或未必岩時候...  誰會知道箇中的火侯? 我認為無人~

而求, 都要睇好多個情況~

雅各書 4:3 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

六四唔係為左宴樂, 但係宴樂的意思, 這裡我會理解作自己所想要的東西
原帖由 Guest from 219.76.240.x 於 2007-3-20 14:34 發表
咁其實果件事係唔係咁單純話係果個時刻boom一聲就要立即民主先...

我對六四所知不多, 但我個人認為 : 搵坦克車碌人一定唔岩, 但係一個國家會唔會真係話俾你反就反, 顏面何存先? 而果段時間既中國容唔容許立即做到 ...

你自己睇清楚段經文先再講啦。
如果仲係睇唔明,唔該自己罰抄十次。

馬太福音十八章19節:「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
同心合意的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
原帖由 Guest from 219.76.240.x 於 2007-3-20 14:34 發表
咁其實果件事係唔係咁單純話係果個時刻boom一聲就要立即民主先...

我對六四所知不多, 但我個人認為 : 搵坦克車碌人一定唔岩, 但係一個國家會唔會真係話俾你反就反, 顏面何存先? 而果段時間既中國容唔容許立即做到 ...

如果一節經文說服唔到你,送多幾節又點話丫:

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么,我必成就。-- 約十四:13
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 十四:14
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么,他就賜給你們。-- 十五:16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向父求什么,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 十六:23
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么,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 十六:24
原帖由 Paul 於 2007-3-20 12:30 發表
其實這個thread是在"基督宗教"裡的, 所以這個問題不是前設和基督教有關的嗎? 如果是和基督教信仰有關, 這個問題就不單是社會問題~

就算宿窄到社會問題, 在我這個沒有墨水的人也可想到幾個問題~

1. 影響生育(這應該會是鼓吹同性婚姻合法化後, 乃至影響為主流文化之後的影響)

2. 完全拆毁固有倫理 - 不盡是因為基督教所影響下的倫理, 你看我國會否這樣鼓吹同性? 根本是有違人的原設性!

3. 下一代的價值觀 - 兩性的分野將會受破壞, 下一代對兩性的概念將會完全模糊...



在一個簡單的進化觀點而言
就算同性婚姻合法會將本來的異性戀者變成同性戀,
也只能將一代以內的同性戀者增加。
原因也非常簡單
因為只有異性戀者會有後代
在進化而言,沒有自然生育可能的同性戀婚姻,
在自然競爭上跟缺掉半邊天無異。
結果,異性戀會繼續生育,照著自己的家庭背景教育下一代
(環境上更沒有『因為文化而成為異性戀者』的可能性)
而同性戀只能收育養子
(如果同性戀是天生的話,基因不會在沒有血緣的後代中表達
如果同性戀是文化/環境影響的結果的話,同性戀父母同樣會被要求尊重子女的性取向
記得,這不是教會,教會會強迫人相信的東西,不代表所有人都會強迫人去相信。)
結果,除非一個社會本身孤兒比正常子女還要多
不然同性戀在再平等的資源支持(現在沒有的法律婚姻,婚後家庭免稅,甚至專用的婚後輔導)
他們仍然會是少數

何況現在多數社會都不是鬧生育不足,而是人口過多啊?
(神奇國度日本除外
不過,想起來,日本性生活氾濫,生育卻不足
是甚麼回事啊?OTL)

不過,話說回來,聞說雙性人(同時有男女性的器官)這種突變出來的人種現在越來越多
不知道假設生物有原設性的教徒們又怎麼對應呢。



中國的固有倫理,某程度上的確是假定了男女婚姻
因為原型的儒家倫理中,家庭(從男性的角度:妻,兒,父母,兄弟)是社會的基本構成組織
而夫婦不單是家庭的基本成因,也是延續,並聯繫不同家庭成為社會(這某程度上也是『天下一家』的概念的表達)的根本方法
沒有自然結合生育可能的同性戀者(尤其男同性戀者,因為女同性戀者還可以人工受孕,基因一人一半)
在原始的中國社會而言就相當於抹殺了家族延續的可能性
這是中國一向的禮節體系都只以男女婚姻(諷刺地,卻又不是男女婚姻為中心)為原型的結果

不過,這一點倒是非常值得商榷
因為原初的儒家倫理在原理上是先進的(至少比現今的基督教還要先進)
但是在技術(禮教,也就是倫理法規的表達方式)卻是相當落後
(就連孔子也不過是將周代前人在待人,處世,治國上成功的經驗組合成周禮和禮記,喂,等等,現在離孔子的時間也二千三百多年啦?)
而中國倫理最嚴重的弊病,正正是掉進了舊禮一成不變,失去了孟子所說以權制禮(當前的實質形勢決定禮的方式)的原則,
以致宋代以降禁慾過剩,婦女壓抑日益嚴重而不為重視的後果。
這與其是如基督教所標榜,儒家倫理的結構崩解,不如說是儒家倫理缺乏實踐和技術發展的結果。
如是者,要是中國固有倫理再興,儒家禮制(在同一原理下)的根本改革是必然的起步
這種改革是怎樣我不知道,但是開放同性戀有關的禮節體系
或者是其中一個必須的地方也說不定。

更何況,比基督教還早存在的希臘經典制度,就是以同性戀為上,異性戀次之
最後希臘是怎樣亡國?是同性戀嗎?
是羅馬侵略吧。



說實在的,性是一種非常基本的本能
到底同性戀是不是天生,我不寫一張包單肯定
但無論是自己還是身邊四處的人,經驗是
一般正常的社會而言,環境上接觸異性的機會再少,都不會將本身是異性戀的人對同性產生性衝動
就算再不習慣接觸異性的人(在這樣打字那個人就是),一般都只會
一.變成一些想保護身邊的異性,或是想幫助她們(註:我是男的)的一些表面上跟性沒有關係的性力轉移
二.多看了色情刊物

以聽過的經驗而言,唯一令異性戀者『同性化』的因素,
倒是極端的禁慾或是性操縱
這倒是跟『同性婚姻合法化』可是一點關係都沒有
要是基督徒從心相信同性戀是不良環境下的產物,那解決方方倒是非常簡單
與其轉彎抹角製造法律上的困難打擊同性戀者
不如從小開放戀愛,鼓勵正常的男女關係
孟子有說:王如好色,與百姓同之,于王何有?
要是基督徒將異性戀看成唯一可能的『愛情』,那不如從學生時代開始,開放教育,鼓勵戀愛
如是者內無怨女,外無曠夫。人人都能找到自己的幸福,何來『不健康的同性戀』
(別笑,這在於不少將會進入科學和工程系的人而言頗為有益)

可笑的是,
基督教一面為不同的性取向,性行為方式標籤
一邊從小限制純真的愛情,棒打鴛鴦,標榜青少年戀愛為不良行為者大行其道
最後索性將戀愛的本身價值貶成草莽,將男女關係都說成虛偽短暫的爛泥
『與其戀愛,不如愛神』,十所教會學校,九所如此。
結果得到的就是一大群因為不良禁慾而不平衡的人進入社會
然後爬上道德高地,擴收女信徒,實行婚姻配給,『上帝不許』,連妻子都娶不成
說到底,嘴巴上說的就是滿口仁義道德
到底連試都不敢的,就是放開自己手上『性操縱』這張在自己的嘴巴上也被打成污穢不堪的政治手牌
原帖由 Guest from 219.76.240.x 於 2007-3-20 14:34 發表
咁其實果件事係唔係咁單純話係果個時刻boom一聲就要立即民主先...

我對六四所知不多, 但我個人認為 : 搵坦克車碌人一定唔岩, 但係一個國家會唔會真係話俾你反就反, 顏面何存先? 而果段時間既中國容唔容許立即做到 ...

再講丫,向得神求o既,自然係自己想要o既野啦,
唔想要仲點會求?
你不如索性叫人唔好求唔係仲好?
又或者你可以話:
班學生俾坦克碌死以已經係最平安架喇,
唔係死係耶教o既「鐵處女」就慘得多囉....  hey hey

回復 #53 Nomad 的帖子

只粗略地看了一遍... 雖然論點我不是盡都認同, 但卻感激地, Passby兄的言論昔如以往的那般剌激別人的思考...

由於內容豐富, 暫只回覆一點

在一個簡單的進化觀點而言
就算同性婚姻合法會將本來的異性戀者變成同性戀,
也只能將一代以內的同性戀者增加。...
結果,除非一個社會本身孤兒比正常子女還要多
不然同性戀在再平等的資源支持(現在沒有的法律婚姻,婚後家庭免稅,甚至專用的婚後輔導)他們仍然會是少數


暫且不談進化論成立否, 說同性婚姻只影響一代, 其實這實在有欠遠見?

因為那立法是影響著文化, 而不是單一代, 鼓吹這項目就會漫延至全世界, 使之影響人的意識型態~ 後果當然不只一代~

回復 #54 龍井樹 的帖子

所以其實咁樣顯得你對聖經只有字面的認識~

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么,我必成就。-- 約十四:13


"奉我的名" 就是以神的名求, 咁究竟係撻神個名出黎求自己想要的東西, 定係和祂有著相同心意而求?

呢度有個事例...

使徒行傳 19:13那時,有幾個遊行各處、念咒趕鬼的猶太人,向那被惡鬼附的人擅自稱主耶穌的名,說:“我奉保羅所傳的耶穌,敕令你們出來!”
使徒行傳 19:14做這事的,有猶太祭司長士基瓦的七個兒子。
使徒行傳 19:15惡鬼回答他們說:“耶穌我認識,保羅我也知道。你們卻是誰呢?”
使徒行傳 19:16惡鬼所附的人就跳在他們身上,勝了其中二人,制伏他們,叫他們赤著身子受了傷,從那房子裡逃出去了。


[ 本帖最後由 Paul 於 2007-3-20 15:40 編輯 ]
兩個謬誤
首先,提供有關的法律支援(只是有婚姻身份而已!)跟『鼓吹』(主動去宣傳同性戀,標榜它比起異性戀的優勢(甚至將之標榜為一種優越性質))是徹頭徹尾的兩回事。

說同性婚姻的合法化只影響一代
是因為本身是同性戀的人有合法途徑結合
會令原本就有同性傾向,但是受社會所限無能公開的人出來結婚
但如前所述,這些人有血緣後代的機會甚微
所以同一性取向的傳承機會也不高
這就是最簡單的自然法則:不能生育的生物,在生物界永遠是少數。

至於環境問題呢,
原文的後面寫得很清楚
不過一般而言,
基徒不讀聖賢書
所以我都沒有辦法。
(記得,這是一個美國學生對一個土生土長的中國人的說話)

[ 本帖最後由 Nomad 於 2007-3-20 15:47 編輯 ]
原帖由 Paul 於 2007-3-20 15:38 發表
所以其實咁樣顯得你對聖經只有字面的認識~



"奉我的名" 就是以神的名求, 咁究竟係撻神個名出黎求自己想要的東西, 定係和祂有著相同心意而求?

呢度有個事例...

使徒行傳 19:13那時,有幾個遊行各處、念咒趕鬼的 ...

我講一節經文,你就貼另一節出黎,
咁你究竟想講乜呢?
想講耶經有矛盾?
你要話人解錯經,唔該講個所謂o既正解出黎,
隨便貼另一節經文而唔解釋,
只係會令人覺得你牛頭唔搭馬嘴,
亂o盒當秘笈。
原帖由 Paul 於 2007-3-20 15:38 發表
所以其實咁樣顯得你對聖經只有字面的認識~



"奉我的名" 就是以神的名求, 咁究竟係撻神個名出黎求自己想要的東西, 定係和祂有著相同心意而求?

呢度有個事例...

使徒行傳 19:13那時,有幾個遊行各處、念咒趕鬼的 ...

如果同神一樣心意,咁仲洗乜向神求?
神自己會做野啦!
咁即係話,我所引既經文唔係謊話,只係廢話?
你o既標準比雅各書還要強!

解經o既野,唔係你諗到乜就係乜o既,
要有經文支持(同一卷經),要睇上文下理,
唔係九唔搭引另一個作者既經文就叫解經。
原帖由 Paul 於 2007-3-20 15:38 發表
所以其實咁樣顯得你對聖經只有字面的認識~



"奉我的名" 就是以神的名求, 咁究竟係撻神個名出黎求自己想要的東西, 定係和祂有著相同心意而求?

呢度有個事例...

使徒行傳 19:13那時,有幾個遊行各處、念咒趕鬼的 ...

以你左閃右避床頭露尾o既習慣,
叫你講個“正解”出黎都只會係緣木求魚架o勒,
不如等我幫你講埋佢啦。


「你們只要與我的心意相符(即與所將要發生的事情吻合),
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約十四:13


你說耶經滑稽不滑稽呢?
真係以一個正常人o既腦袋點解都唔會解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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