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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 慕道者求問:為何有教徒仍要判斷人?

自古以來,人們引述聖經來發起戰爭、歧視女性、同性戀者、蓄奴、燒死異教徒、殺害原住民,那些人都沒有錯噢,因為那些都是聖經本身對某些人的建議和評價。
抽刀斷水 發表於 2023/6/29 10:27



    我發現無教徒回覆我這個論點,大家都認同了?
見你咁有興緻, 就同你統計一下
該論串共有14個回應,
明確贊同的 5帖 (35%)
不認同的3帖  (21%)
中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3/6/30 00:44



    成個討論串有80頁,每頁有至少15個post喎,年份由一樓2017年,傾到第80頁既2023年。

第80頁: https://www.discuss.com.hk/viewt ... ;extra=&page=80

做統計唔好咁hea好喎。
好似你呢啲亂解經句既慕道者, 就似拎把刀係商埸亂捅人嗰個神經佬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3/6/30 00:51



    按你呢兩句,你都同意我用刀黎比喻聖經都係恰當比喻啦,你都唔同意聖經引述者毫無責任啦。
刀, 鎗...是有用的工具, 可以保家衛國,
亦可以拎嚟殺人
唔係刀鎗既問題, 係使用既人既問題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3/6/30 00:51



    其實你真係講得好好。

同樣道理,聖經如果引述得宜,可以使人良善,但都有人引述聖經來發起戰爭、歧視女性、同性戀者、蓄奴、燒死異教徒、殺害原住民。可見唔係聖經本身既問題,係引述者既問題。
遊客咪又係我阿占囉
尤記得接近十年前已跟幾位討論過幾場,當時睇完幾位嘅討論態度及手法後認為同幾位討論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3/6/30 07:59



    你回覆頗長,我先答你兩點,其餘再說:

3.1問題1首先抽生已假設了信徒的行為必然是純理性的分辨加上刑罰性質的行動(咁我又唔排除有唔少人親身經歷)

我自己都唔知自己做咗呢個假設,請問你從我哪句得知呢點?

3.2問題2口誅筆伐,我唔識點樣不瞅不睬地口誅筆伐,有高手請指教一下


其實一樓「原因二:打成反基,睬你都傻」裡面都有詳述,簡單模倣一下:

我真係覺得你好低B,你根本無資格同我討論。我睬你都嘥氣,你都係同返啲低B朋友一齊玩啦,我咁高智慧同你有乜好傾呢?
該句是否指,不可能存在普通純粹的分辨?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3/7/1 03:21


似乎要舉例會比較容易明白。

普通純粹的分辨,存在於如:今天天氣很好/很壞,這個人有大眼睛/小眼睛……

帶有後果的分辨,例如:你是基督徒,經驗告訴我普遍基督徒也小器,我要對你特別處理。

帶有刑罰性質的分辨,例如:你是基督徒,經驗告訴我你是麻煩人,我會說服我的朋友遠離你。

    稍為明白,不過以抽兄的TLDR藍字總結,但我仍難以理解"溝通"了是如何"不瞅不睬"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3/7/1 03:21



    我認為只回應「我唔睬你」之類並非溝通,如果你說既然都已回應,就不是「不瞅不睬」而是有「溝通」啦,那我跟你對「溝通」的定義是有所不同。

如果我用以下文字來回應你的貼文,你看看我是否正在和你溝通?

關於這個事,我簡單說兩句,你明白就行,總而言之,這個事呢,現在就是這個情況,具體的呢,大家也都看得到,也得出來說那麼幾句,可能,你聽的不是很明白,但是意思就是那麼個意思,不知道的你也不用去猜,這種事情見得多了,我只想說懂得都懂,不懂的我也不多解釋,畢竟自己知道就好,細細品吧。你們也別來問我怎麼了,利益牽扯太大,說了對你我都沒好處,當不知道就行了,其餘的我只能說這裡面水很深,牽扯到很多東西。詳細情況你們自己是很難找的,所以我只能說懂得都懂。懂的人已經基本都瞭解什麼的了,不懂的人永遠不懂,所以大家最好是不懂就不要去了解,懂太多不好。
bugged, my reply is cut short??
anyway, please answer explicitly "可不可能存在普通純粹的分辨?"


ru ...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3/7/1 17:12


    bug: 參考 https://exchristian.hk/forum/viewthread.php?tid=14615


回答:可能
回覆  抽刀斷水

抽兄只是指某些信徒?並非全部信徒?
2.1 follow up,抽兄認為信徒有這種行為是違反了聖經教導還是遵從了聖經教導?還是其他,例如uncorrelated 或聖經的教導自相矛盾?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3/7/2 05:03


目前我無法得知是否全世界信徒都認為我是反基。

2.1 違反(與聖經的教導自相矛盾並非mutually exclusive)

回覆  抽刀斷水
我paraphrase一下,以下兩個類比你認為是否恰當。assume左抽生係電腦人,我有誤會請通知我。
a. 只發送ICMP封包而沒有TCP封包
b. 只發送keep alive request而沒有business transaction
4. 另外似乎抽兄對口誅筆伐似乎有一定的體會,請問是#95 的 3.3.1.2 / 3.3.1.3 / 3.3.1.4 或是其他?
jimmychauck 發表於 2023/7/2 05:03


a.b. 我未能完全掌握你提出的類比,恕無法作答。

3.3.1.1/2:單純叫自己或其他信徒不浪費時間,可以直接表達,並有許多其他經文可供選擇(一樓已列舉了部分),沒有必要出動瑪7:6比喻「反基」為豬狗。(這裡假設了相關信徒對聖經有一定認識)

3.3.1.3:至今我未發現懂得上網閱讀和發帖的豬狗,如有請指教。

剩下3.3.1.4的可能性。
回覆 123# jimmychauck


且慢,抽兄誤會了我的問題,我沒問你是否認為或如何得知"全世界信徒都認為抽兄是反基",我乃是問你是否認為或如何得知"[全世界中分辨了你(或其他被分辨者)的]信徒的行為必然是純理性的分辨加上刑罰性質的行動"


看你的文字開始好像法律語言了,我對於你上述的認為或得知沒有回應。

既抽生搞過SSL,我再試試以下類比
c. 連線只發送SSL/TLS handshake但無後續請求


SSL不是我搞,我只是應用而已,內裡的機制不太了解,恕無法回應。

明白抽兄此論點,但不能完全認同。因衍生如下二問題
sufficiency vs necessity 馬7:6乎合了充足性,不需乎合必要性
運用哥前5:12-13或詩111:10,同樣應該同樣可被冠以辱罵
當然這裡可能已牽涉到#95 9.1.2,有勞抽兄一併解答


我看不見哥前5:12-13或詩111:10涉及辱罵他人。

按網上辭典對辱罵的定義為:侮辱責罵(見:https://dict.revised.moe.edu.tw/ ... =%E8%BE%B1%E7%BD%B5)。一般而言,將人類矮化為其他動物,都涉及辱罵成分。例如數年前在香港的運動中互指對方為「狗」和「曱甴」。

這個讀來我有點怕抽兄誤會了我 #95 3.3 "受眾" 一詞,有機會使大幅討論成為癈話。我澄清一下,看看是否如抽兄原本所想。
"受眾",是指信徒引述馬7:6時(或以口朗讀,或以筆書寫,或想起/讀到而入腦)作為聆聽的一方。
並非指信徒遵行馬7:6時所作行動的行動領受方。


你寫的3.3.1.3中說:「若然閣下誠然為豬,則只能稱作陳述。亦並不存在辱罵。」

按我理解,你在這句指的受眾=「閣下」=「豬」。

我回應:「至今我未發現懂得上網閱讀和發帖的豬狗,如有請指教。」

我不明白我誤會了些什麼?

另由於問題似乎仍牽涉核心的"單純引述構成辱罵",小生認為有需要擴闊一下範圍,可能要勞煩抽兄連帶本人#47 類比錯誤提倡 及 #95的 整個第2點及第8點一併討論了。


我不認為「刀 - 聖經」的類比有錯誤,你其後對於你認為類比錯誤的解釋,只講述兩者的相異之處,而事實上,世上沒有兩者類比是完全相同的;兩者完全相同就不是類比了。

類比:將類似的經驗,與新知的事物相比,從其相同或相似之處中,求得了解的推論方法。(見:辭典

所以,你要看「刀 - 聖經」類比兩者的相似之處,而非看相異之處。

正如陳版友在83樓中說:「好似你呢啲亂解經句既慕道者, 就似拎把刀係商埸亂捅人嗰個神經佬」,我認為他明白並恰當應用了「刀 - 聖經」的類比。
商埸條神經佬拎刀捅人。。。
咁你係應該怪把刀, 定係怪個神經佬呢?

類比。。。有人亂解經句, 傳錯教, 用錯解勾引人好快離教。。。
係應該怪經文, 定係亂解作嗰條慕道友?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3/7/3 11:50



    咪話你應用得好囉,你對我真係好,仲叫我做慕道友。
回覆 127# jimmychauck


    法律語言、SSL等,我都睇唔明,你迫我回應都無用㗎,你想我求其回應你咩?

我們一般用語,當然找最客觀、最常用的解釋,我不習慣自我對詞彙作出特定的定義,所以查字典辭典我認為就最恰當,因此認同網上辭典對「辱罵」的解釋「侮辱責罵」。至於你在9.1.2.1或9.1.2.2提議的定義,我未完全理解當中意思,恕未能回應。

有關「刀 - 聖經」類比:

1. 你說「就是其相似之處中不盡相似,標準自有判斷,刀具借手傷人」:當然不完全相同,就是用刀借手傷人類比「聖經借口傷人」。(「標準自有判斷」這句不明白)

2. 你說「刀具傷人本有其他標判為負面,已刀比標準犯上無限上綱謬誤」:刀具本身可以幫人,可以傷人,本是中性工具,我不明白這如何跟無限上綱謬誤有關係。

3. 我嘗試理解你這段的意思為「實物不可與概念作類比」:如我沒理解錯誤,想以一些俗語作回應:「口是傷人斧,言是割舌刀」,「言語傷人,勝於刀傷」。這些類比,你可在網上找到,不是由我創作出來的。如果你也認為這些類比皆是錯誤,那似乎你跟我以至大多數人對「類比」的定義與應用有所不同。
回覆 130# jimmychauck


   我實在聯想不到用SSL、ICMP/TCP封包、keep alive request/business transaction跟精確定義有何關係,「不明白就少講」是我個人風格,亦受少年時閱讀維特根斯坦的影響,所以好抱歉讓閣下意興闌珊。

我又聯想唔到你的意興闌珊,跟我是否一名反基又有何關係,可能你早已定了結論,並非有意進行客觀討論。

你說:

"聖經不能跟基本法類比"
"標準可以與刀具類比"


其實你想表達什麼?是可以類比還是不可以類比?

看來你對「類比」的理解仍有障礙,辭典跟我的解說也幫不上你,希望你將來有機會再嘗試明白一下,而不是就劈頭一句「類比錯誤」。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回覆 133# jimmychauck

現在我看到了你引述我與你2011年的討論,想必是你對此一直耿耿於懷十多年。

    基本法是可以由於出現爭議而進行修改或「解釋」(人大釋法)(此處用引號是指這個釋法可能存在普通解釋以外的功能),那如果你用基本法類比聖經,兩者相似之處都是人們對它們都可能有不同解釋,但是聖經出現爭議時並不能作出修改,亦不存在唯一終極權威解釋,而我們正正在討論對事物的解釋,因此當時我說你的類比不正確。

信徒視聖經為真理,聖經的不同解釋意味對真理存在多個解釋,而這些解釋不會像法官透過法律判案一般到終審就權威地停止和完結,從這個角度看來法律比聖經更像真理。

希望我現在的解說能令你早日釋懷。
蝦,本垃圾性經內有一句形容外邦人,異見者,異教者,不同耶穌的種族者是:
“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 ...
leefeng 發表於 2023/7/4 00:10


這絕對是辱罵,還要討論麼?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回覆 137# jimmychauck


    語言是很有趣的東西,也很容易使人迷惑。當大家對用字的定義有疑問或歧義時,我普遍都會請教啞老師(查字典),亦有助從各自主觀論述拉回到較為客觀的定義之中。

假如容許大家都對自己用詞有自己的一番解釋,那語言就失去了應有的溝通功能。

因此,你要我解說我所述的「溝通」是什麼意思,我也請你查查辭典,我對此詞沒有特別解釋。

至於jimmy版友的討論方式,包含著類似模式:「你說ABC的意思是否指XYZ或UWF?」這對我來說比較難適應,因為我又要學習XYZ及UWF,才有機會正確理解及回應這條問題。雖然我知道SSL是什麼,但不代表我已深入了解其運作機制,從而可準確回應你的提問。

有關「信徒的行為必然是純理性的分辨加上刑罰性質的行動」,為何我之前會認為是類似法律用語,是因為我看見當中的字詞,例如「必然」、「純」,這類用詞要排除所有可能性,什麼是「必然」,有沒有例外?什麼是純理性,不純的理性是什麼來的?等等。中文聖經上用的「判斷」(或新教的「論斷」)二字,竟能化成這句法律用語,不明白和未能回應我看也是人之常情。

生命很短,我要花時間深入了解SSL、ICMP/TCP封包、keep alive request/business transaction又或者這句「信徒的行為必然是純理性的分辨加上刑罰性質的行動」為的是什麼?就只是為了回應你的一個提問「是/否/不完全是」嗎?這對於探討真理又有何幫助?

相比起閣下,我對於咬文嚼字的功力的確未夠,我們用回普通人類能理解的語言好嗎?
「華人與狗, 不准入內」的確辱華, 挑起民族情緒。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3/7/4 05:17



    其實如果應用jimmy版友的思路:

1. 辱華只是這塊版上的文字組合本身,並非立版的人
2. 這八個字只將華人與狗並列,並沒有清晰說出華人跟狗的關係,或指明華人是狗,並不構成侮辱
3. 若然華人誠然為狗,則只能稱作陳述。亦並不存在辱罵

(其餘我功力未夠,模倣不到了)
呢個我又唔係咁認同,
例如有人話:今日天氣真差, 落狗屎呀!
你去查字典, 真係一篤篤既屎喎......唔係講者 ...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3/7/4 10:31



    係呀,呢啲慣用語係查唔到架,外國人如果學時就一頭霧水(「一頭霧水」一詞本身都有呢個情況)。

但你又唔會講落貓屎、一頭露水架喎。

查到就盡量查啦。
所以你都唔好一本字典查到老
beebeechan 發表於 2023/7/4 11:10



    可以睇多幾本既,睇唔到就無法啦。
回覆 145# jimmychauck


    如要講究,VSFAQ應為VSCFAQ,見:https://vscfaq.exchristian.hk

不瞅不睬地口誅筆伐,我在104樓106樓已舉了例子闡述,現在我再示範一次吧:「你如此低智慧,實在永遠無法明白我所說的。不懂的人永遠不懂,尤其係信咗教,智商一般比較低,我見怪不怪。」這就可就論點上不瞅不睬,同時又可就口誅筆伐地進行人身攻擊了。至於這算不算是一種溝通,看你的定義吧,可以是亦可以不是,沒有所謂。

「刀 - 聖經」的類比,我已多番舉例子說明,陳版友也作出了恰當示範,你要無視和不習慣我也沒法子。

我的意思沒說排除性詞語不可使用,而是人生苦短,跟你解釋「ABC的意思是否指XYZ或UWF?」也太累和沒有趣味,為你的rephrase而排除了一切其他可能性亦消耗腦力,因此我至今都不回應,如你我就「判斷/論斷」定義有所不同,也隨便吧。
回覆 147# jimmychauck


    其實你問我「是否認為或如何得知"[全世界中分辨了你(或其他被分辨者)的]信徒的行為必然是純理性的分辨加上刑罰性質的行動"」呢句外星文係咩意思黎架?我真係睇唔明,所以答唔到。依家傾傾下,我反而有興趣想知道:

你用分辨,唔用聖經中用語判斷/論斷,有咩特別意思?

信徒的行為,係指該信徒既所有行為,還是與判斷/論斷我相關的行為?如是後者,邊個可以判別呢個行為是否跟判斷/論斷我相關?係我自己還是該信徒?為何你會這樣認為?

這類信徒的行為,係咪必須先係我知情並記得,還是包括我被判斷/論斷卻不知情/忘記?

我對這類信徒的歸納,又係咪過去、現在、未來也包括?

咩係純理性的分辨?純理性的分辨以外還有什麼其他可能性?

行動包括了什麼,又不包括什麼?

你前半句用「行為」,最後用「行動」,兩者有何分別?有咩特別意思?

其實討論真理就一定要用外星文嗎?被信徒奉為真理的聖經,如果成本都係法律用語、外星語言,係會多啲人信定係少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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