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覆 發帖

牧師非禮,家常便飯

原帖由 抽刀斷水 於 2007-7-13 10:22 發表
我則認為首先應廢左佢自動成為慈善團體既超能力,咁就將佢降格成普通團體啦。


但教會本身真係非牟利團體wor  你點廢
花開花落花無缺!

對付教徒三式: 不主動、 不抗拒、 不負責!

我則認為首先應廢左佢自動成為慈善團體既超能力,咁就將佢降格成普通團體啦。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原帖由 抽刀斷水 於 2007-7-13 00:14 發表

問題是:有關法例是否只針對宗教團體,那其他的功能團體呢?

假如說所有團體都監管,那在現行法例下有何不足之處?


宗教團體似乎和一般功能團體似有大不同阿

特別是其性質 如果宗教團體以"生意"形式經營  就更應該監管
花開花落花無缺!

對付教徒三式: 不主動、 不抗拒、 不負責!

原帖由 Step.King 於 2007-7-12 22:50 發表


那有什麼不公平, 只要是立例, 就當然連其他宗教一拼列入考慮

問題是:有關法例是否只針對宗教團體,那其他的功能團體呢?

假如說所有團體都監管,那在現行法例下有何不足之處?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原帖由 抽刀斷水 於 2007-7-12 20:28 發表

教會都算係社團,政府都應該有監管。政府很難只針對教會立例。

但是教會很容易就成為慈善團體,那就對其他團體造成不公平了。


那有什麼不公平, 只要是立例, 就當然連其他宗教一拼列入考慮
花開花落花無缺!

對付教徒三式: 不主動、 不抗拒、 不負責!

原帖由 抽刀斷水 於 2007-7-12 16:32 發表
認為性是有罪,我想是由於一直以來潛意識上受教會的錯誤灌輸所致,應該與性侵犯無太大關係的。當然,被性侵犯的受害者,總會覺得性是不潔,這心理大概在教內教外也有。

至於立法管制,史兄認為現行法律沒有保障少男少女免受侵犯 ...


宗教本身性質也是重要的。佛教就不這麼容易了。

當然,說到尾永遠是人的問題。某些人特別愛運用耶教抽水。
原帖由 Step.King 於 2007-7-12 16:41 發表


是有相關條例,  但我所說的管制是指管理教會事務, 防止他們將此等風化案收臧二十年才暴光 甚至不見天日
除了風化案, 其帳目, 收人方法, 活動性質, 我覺得都可以透過成立監管機構去監控
以確保信徒利益  
我們不信, ...

教會都算係社團,政府都應該有監管。政府很難只針對教會立例。

但是教會很容易就成為慈善團體,那就對其他團體造成不公平了。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原帖由 抽刀斷水 於 2007-7-12 16:32 發表
認為性是有罪,我想是由於一直以來潛意識上受教會的錯誤灌輸所致,應該與性侵犯無太大關係的。當然,被性侵犯的受害者,總會覺得性是不潔,這心理大概在教內教外也有。

至於立法管制,史兄認為現行法律沒有保障少男少女免受侵犯 ...


是有相關條例,  但我所說的管制是指管理教會事務, 防止他們將此等風化案收臧二十年才暴光 甚至不見天日
除了風化案, 其帳目, 收人方法, 活動性質, 我覺得都可以透過成立監管機構去監控
以確保信徒利益  
我們不信, 但也沒理由讓相信的人受傷害
花開花落花無缺!

對付教徒三式: 不主動、 不抗拒、 不負責!

認為性是有罪,我想是由於一直以來潛意識上受教會的錯誤灌輸所致,應該與性侵犯無太大關係的。當然,被性侵犯的受害者,總會覺得性是不潔,這心理大概在教內教外也有。

至於立法管制,史兄認為現行法律沒有保障少男少女免受侵犯麼?又不一定要針對宗教團體,其實所有人都應該受到保護。
支持鼓勵每位離教者 › 閹割神父 刻不容緩 ‹

回復 #1 酒井明 的帖子

所以我向來想政治立法規管宗教團體操守
花開花落花無缺!

對付教徒三式: 不主動、 不抗拒、 不負責!

返回列表
高級模式 | 發新話題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換一個